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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眾議苑 □柳絮(中大教師)
  公安部門每年代為收繳大量的交通罰款,但廣州市公安局最近“曬賬本”時並未公開交通罰款。市政協委員韓志鵬對此提出異議,認為交通罰沒收入並不涉密,應該公開。有財政局內部人士分析認為,這筆錢金額很大,又不由公安使用,可能擔心公佈了引起輿論誤解。
  不公開是為了避免誤解?這話從何說起呢?難道財局的同志認為,把公眾蒙在鼓裡,不讓公眾瞭解真相,繼而引發公眾強烈質疑,反倒是比引起“誤解”更好的局面嗎?
  況且,公眾究竟能對這筆交通罰款產生怎樣的誤解呢?如果按財局的說法,交通罰款不返還給公安局使用、都會上繳財政,那麼所謂的公開無非就是向公眾公佈一下罰款總數而已,就算這個數字再龐大,想來公眾也不至於被嚇暈過去吧。我們廣州的市民可是見識過大世面的,早前“一天一個億”的治水資金砸下去換來河涌返黑返臭就是一例。所以即便這交通罰款數額再龐大,請財政局、公安局的同志放心公開,市民定是能hold住的。
  現在公安局不肯公開交通罰款收入,筆者斗膽推測,其中很大的一種可能性是,這筆錢雖然交給了財政,但並未完全納入預算管理,其去向是很可疑的,政府部門擔心一旦公開交通罰沒數額,會被進一步追問交通罰沒收入的去向。
  要知道,交通罰沒收入是非稅收入的一部分,而非稅收入中除大部分納入預算管理、接受人大監督外,還有一部分被納入了財政專戶,對於這些預算外資金,部門支配權很大,在現實中很容易滋生“小金庫”等問題。
  那麼問題就來了:交通罰沒收入究竟是被納入預算管理,還是被納入財政專戶了?如果是後者,這筆資金使用的自由度就相對較大,公安局有沒有因為代為收繳交通罰款而獲得一定的返還好處,就是值得關註的。坊間總是傳言公安局的交通罰款是有指標的,交警積極罰款是有利於他們自身“增收”的,對於這些傳言,公安局若能公開交通罰沒收入總額、坦承這些收入全部被納入預算管理而非財政專戶,想必會讓謠言不攻自破。
  報道稱,廣州市今年首次在部門決算中公佈非稅收入,被外界視為一大亮點。既然是亮點,最好就擦亮品牌,不要留小尾巴。況且,在曬賬的100個部門中,已有28個部門公開了去年的罰沒收入,共計3.6個億,如果我們這一次允許公安局不公開交通罰沒收入,那麼讓已經曬賬了的那些部門怎麼想?如果公開罰沒收入沒有任何好處,不公開卻也不會受到懲罰的話,那些曬賬了的部門明年會不會倒退回去、不再公開罰沒收入了呢?因此,如果公安局不主動公開交通罰沒收入的話,財政局也有責任督促其公開,以真正促進財政資金收支使用的公開透明。
  茶煲家系列漫畫 □老唐  (原標題:不公開交通罰款收入,究竟在擔心什麼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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